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
2月1日,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民政厅厅长肖模文宣读韩俊省长对民政工作的批示并讲话,副厅长相瑛主持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一年来,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民政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双线告捷。抗击疫情取得新胜利,民政服务机构实现无感染、零病例,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区防控筑牢坚强堡垒阵地,慈善和社会力量为疫情防控提供强力支援。基本民生保障取得新成绩,2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比2016年提高23%和28%;城乡特困人员平均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1.4倍和1.46倍;1600多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首次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1722名困难家庭疾病患者、4102名困难学生、1104名困境儿童得到省慈善总会救助;支持136个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改造、371个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和养老大院改善洗浴条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92%的农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平均面积达到828平方米,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67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扎实推进,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达到12887人。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有了新提升。1.9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婚姻、地名服务管理质量不断提升,行政区划服务吉林振兴作用充分发挥。
会议分析了在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部署了2021年民政重点任务。一要巩固兜底脱贫成果,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积极做好同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措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等方面的衔接。贯彻落实好《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城市困难人口帮扶,有序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要加快《吉林省慈善条例》立法进程,引导社会力量为社会救助提供更多助力。二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好”转变,围绕突出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突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突出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刚需”、突出老年人精神文化供给的短板“四个突出”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幸福养老工程质量。三要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儿童关爱福利体系。及时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强化转办督办措施,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起点起步开局。四要全力推动社区治理“两个意见”落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社工岗”政策,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五要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进殡葬服务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和设备更新力度,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婚俗改革和省内通办试点,稳慎调整优化区划设置,继续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大力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和福彩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民政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要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上下真功见实效。要在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上下真功见实效。要在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上下真功见实效。要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上下真功见实效。
会议要求,统筹抓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要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坚持人防物防两手抓,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和社区两个阵地,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加大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力度,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要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节。要集中开展民政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会上还通报表扬了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评估成绩优秀单位。
省民政厅领导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