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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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建设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 加快构建吉林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时间:2010-05-26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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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社会福利工作会议。会上,社会福利处处长吴长彬宣读了省民政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副厅长兰亚明就国办福利机构管理问题、福利机构项目管理问题、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顿延伸问题、福利机构安全管理问题、儿童福利和孤儿学校招生问题以及福彩公益金规范管理问题等6项社会福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对《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通知》重点内容进行了具体解读;厅长张晶做了重要讲话。

张晶在讲话中指出,一要认清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破解养老服务难题、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当务之急;充分认识到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快速发展公共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要实施社会化的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吸引社会参与,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管理人性化,城乡一体、具有吉林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具体的工作思路,是以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为主线,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运行方式和手段,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以社会中低收入阶层中70岁以上老年人为基本服务群体,即以“三无”老年人、优抚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到2015年实现全省市(州)、县(区)和社区养老组织全覆盖。

三要加大规范化的推进力度,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首先,务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务必集中人力和物力,切实抓好今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第三,务必千方百计解决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统筹资源全力推进。第四,务必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局长)、科长(处长),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和儿童福利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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