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从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服务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攻坚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调做好2022年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深入推进全省民政“535”发展部署,加快建成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供给、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服务、民政福利保障“五大体系”,深入实施“十大工程”,高效落实“十件民政实事”,全力构建长春民政“511”工作格局,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贡献民政力量。
会议指出2022年民政工作的重点是持续深入实施“十大工程”。一是持续深入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工程”。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取消户籍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完善“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衔接,有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健全养老政策体系,构建“1+4”养老服务工作新格局。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实现城乡特困老人应养尽养。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建设,谋划、储备、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养老服务项目。改善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三是持续深入实施“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三长”联动机制,提升基层防控和治理能力。完善社区(村)民主协商制度,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典型社区和队伍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四是持续深入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工程”。加强社会组织扶持培育,走专业化、社会化的孵化服务路径。发挥长春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持续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等级评估并加强结果运用。五是持续深入实施“专项社会事务规范工程”。深化殡葬改革,对违建墓地处置和散埋乱葬整治保持高压态势。推进二殡项目建设和市殡葬服务中心新建骨灰楼项目。保证重要祭祀节点的禁烧效果,打造长春“清明文化周”等清明文化品牌。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做好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工作。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核查力度。开展好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试点。六是持续深入实施“区划地名管理规范工程”。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利用,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地名法治化建设,发挥地名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全市街路命名(更名)工作。七是持续深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市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提高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水平,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争创活动,加大未保工作宣传力度。八是持续深入实施“慈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规范互联网慈善行为,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加强慈善事业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衔接。加强慈善组织培育,营造慈善募捐良好氛围。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健康发展。九是持续深入实施“社工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社工机构、社会工作人才及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构建“面向基层、改善民生、服务社会”的长春民政社工工作新模式。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动民生服务更加精细化。十是持续深入实施“智慧民政提升工程”。以“智慧民政”为依托,促进民政大数据应用。以优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推动民政政务流程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让群众真切感受民政服务“新体验”。
会上传达了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对2021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评估情况和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情况作了通报,南关区民政局等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