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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民政局部署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时间:2021-07-16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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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日,通榆县民政局召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会议,传达《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通榆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通榆县城乡特困人员核查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和认定条件的放宽进行了解读。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城乡特困人员开展核查排查,按照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对不符合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待遇,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情况进行评估,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以解决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着力健全标准、完善政策、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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