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民政局注重多举措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0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月人均710元,农村月人均430元;照料护理标准为失能月人均480元,半失能月人均320元,完全自理月人均160元。
全面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
明确委托照料服务内容。进一步规范委托照料服务行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全面落实照料服务。
开展分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特困人员全部进行集中供养,坚决避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失管”“漏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951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473.06万元,做到应养尽养,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