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 : 首页 > 民政要闻 > 地方信息
通化市民政局“十大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时间:2020-07-30 13:40:00
来源:
字体显示:
  

  今年初以来,通化市民政局结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市委十大行动计划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扛起担当、贡献力量主题实践活动,号召引领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四个加强,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十大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市民政局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成立登记时必须将党建内容纳入其章程,并签订党建承诺书,填报党员情况调查表。市本级现有社会组织171个,其中已建立党组织的104个,党组织组建率达60.8%。他们按照红色发展服务团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定期深入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指导非公党建工作。同时,根据市委党校红色文化课程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践行核心价值观、照亮宝贝回家路红色教育特色课程准备工作。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实施社会保障工程。市民政局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民政领域两线合一工作,目前,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低保标准的1.3倍。在全面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他们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和特困供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截至目前,救助困难家庭811户、1131人,发放救助款214万元。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治理,推动实施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工程。按照《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积极引导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685个行政村全部发布实施村规民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加强和规范村民自治,切实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水平;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况,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指导各村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签字、微信沟通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保障村民议事权利。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工程。支持市场化方式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为导向,扶持通化市好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一批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承接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结合旅游及医药特色资源,依托圣清颐年居康养中心和市田园养老基地开展候鸟式养老服务,年均接待全国各地旅居老人及子女2万余人次。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站建设,全市已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93个,实现全覆盖,年服务老人40万人次;农村养老服务大院24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5%,年服务老人30万人次。依托市老年健康产业协会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累计118人次,并组织通化县、集安市有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意愿人员进行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