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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民政局“四项举措”做好孤儿保障工作
时间:2020-03-27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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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清县民政局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做好孤儿保障工作,切实帮助全县孤儿走出困境,促进孤儿健康快乐成长。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县孤儿进行登记,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组织专门人员对孤儿信息维护和更新及时新增补录孤儿信息数据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0名孤儿,均为社会散居孤儿。其中,5名城镇孤儿,15名农村孤儿。

  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严格执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城市孤儿按月发放,农村孤儿按季度发放,发放方式为社会化发放。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定期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基本生活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政府购买儿童保障服务,协助政策落实,对个别心理存在问题孤儿进行心理疏导,指导儿童主任对孤儿进行心理关爱,指导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四是加大救助力度。每逢元旦和春节,县民政局都会为孤儿发放节日慰问金,累计发放慰问金38700元同时,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对在校就读的孤儿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标准的圆梦助学金,发放方式为按月社会化发放指导生活困难的孤儿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临时救助,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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