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用足用好低保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针对未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一排查,用好“四个一批”政策中的“支出核减”、“单人保”、“收入豁免”等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二是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和“三公开两公示一公布”制度,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要对近亲属备案情况进行一次重新排查,做到应备尽备,对应备未备的,建议乡镇做出处理。要对“三公开、两公示、一公布”制度落实情况再一次进行自查,促进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咨询、举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是要督促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解决贫困老年人生活窘境。走访调研发现,农村子女故意不履行赡养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而将老人推向低保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老人因此陷入生活窘境。各地要探索运用司法援助、公益诉讼等形式解决这一问题,让老年人获得生活保障。
四是要做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要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实现“兜准”救助对象目标。要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精准审慎把握贫困人口低保渐退政策。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及时跟进临时救助。
市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