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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时间:2020-03-05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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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市民政局及时印发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全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凡申请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采取个人承诺方式,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疫情解除后补齐相关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金3241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金538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切实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优势,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开展临时救助1555人次,发放救助金113万元。

  及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按照价格联动机制要求,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物价上涨情况,连续两个月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330万元。

  加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防控和照护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通过微信、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情况,及时汇报辖区内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身体状况,居家状态。监督指导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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