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审核机制转为先审核保障。疫情防控时期,为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照上级要求,采取特事特办,先审核、审批。以本人提交的材料和电话的方式进行再一次确认,如符合条件的先纳入为保障范围,疫情管控结束后再一次对此类人员进行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按照《和龙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当月进行停保,并把已发救助金予以追回。
城乡临时救助启动紧急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简化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相关手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要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全面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严格落实委托照料服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人户分离的,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