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度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争取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4亿元,全州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4021元/年,各县(市)标准均达到或超过38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平均基本生活标准为791元/月和5642元/年,各县(市)标准均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1.3倍。
(二)全州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469万元,救助11.2万人次。
(三)扎实推进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总投资482万元的“延边州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预计年底投入试运营。总投资1188万元的居家和社区养老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试点预计年底启动。
(四)持续推进养老院建设,新增养老院14家,全州养老院总数达到183家,床位数达到1.63万张。边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扎实推进社会福利工作,全州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968万元。募集慈善款物1226.38万元;福利彩票销售额达2.6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855万元。总投资1050万元的珲春市脑康医院续建项目已完工。总投资1459万元的图们市脑康医院新建项目完成地基工程。
(六)全力做好社会事务工作,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府购买关爱留守儿童保护服务工作全面推开。为2271名低保户和困难优抚对象减免基本殡葬费用152万元。
(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全州97个社会组织捐款达8645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93万元。
(八)城市社区综合设施建设比率100%,共建设农村社区1019个,覆盖率为96.96%。社区社会组织53家,专业社工师289人。
(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民政领域“6个方面、22个严查”各项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