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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积极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时间:2019-12-19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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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原市作为省级农村养老试点市,经过不断探索,采取“养老大院+协会+志愿服务+集中托养+网络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打造出互助型、福利型、救助型“三型融合”的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切实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整合资源,为特困老人筑起爱的家园。2015年以来,松原市针对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小散远差、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实际,采取“多镇合一”“城乡一体”等方式优化布局,跨乡镇整合床位利用率偏低、服务水平不高、基础条件较差的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农村福利中心整体环境、老人生活均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乡镇社会福利中心47所,集中供养农村特困老人1265人。按照省民政厅、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依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所有农村福利中心均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同时,为鼓励先进、带动后进,松原市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开展了农村福利服务中心评先创优活动,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2万元资金支持,以此促进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搭建平台,探索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2014年开始,松原市把政府购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和目标责任制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松原市制定了《政府购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确定了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建立了三级联审、三级评估的工作机制和公示制度。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60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人,服务项目包括家政、助学、理发、助医等21个。购买服务付费标准按类别确定,医疗服务类每小时10元,家政服务类每小时8元,生活照料类每小时5元,精神关爱类每小时3元。5年来,松原市累计投入400万元,在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惠及农村老人7500余人次。同时,松原市开通了“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建立了“12349”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搭建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有关养老工作信息,实现了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

  创新方式,建设家门口的养老院。2017年,松原市开始在宁江区伯都乡河西村、杨家村,大洼镇民生村、小房身村进行老年托养所建设试点。明确村委员是建设施工主体,严格按照农村“六步工作法”实施,以省民政厅补贴资金为主,市(县、区)配套一部分,村集体经济自筹一部分,形成了多方筹资机制。实行分类收费,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对于低收入或无收入的老年人,利用老年人的承包土地进行流转,收益用于老年人入住托养中心的费用支出,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经济给予一定资金救助。托养所建成之后,交由村委会运营管理,日常照顾由政府购买服务小分队为主,爱心志愿者服务为辅,12349平台监管日常服务开展情况,养老大院的功能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体活动场所。

  这种托养所得到了当地农村老人的高度认可。一是托养所利用闲置资源建成,投入少,政府扶得起,村集体办得起,老人用得上,具有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二是托养所建在了村里,老年人“离家不离村”,满足了对故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情感需求。三是老年人入住时间机动灵活,可以日托,可以月托,也可以长期入住。四是实现了农村养老的“医养融合”,将托养所和村卫生所资源进行整合,既满足了老年人养老需求,同时还提供了老年人基本的医疗服务。五是促进了农村脱贫攻坚,子女将老人送托养所入住,安心外出务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六是每个托养所都设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小菜园,部分村新建了冬季大棚,喂养了家禽,基本能够满足老年人饮食需求,日常生活自给自足,还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截至2018年底,松原市已建成农村托养所18个,投入资金697万元,总床位达到432张,入住老人420人,入住率97 %2019年,松原市计划新建农村托养所18个,现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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