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健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今年4月份以来,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物价联动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州发改委的部署要求,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全州民政系统及时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明确发放对象。按照《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民政系统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二是统一组织协调。全州同时启动,统一要求,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资金发放情况,保障了物价补贴发放有条不紊。
三是明确补贴标准。根据州发改委提供的价格上涨指数,结合延边实际,按照州同期月城乡低保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测算,4至9月份每月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5元。
四是提高发放实效。严格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按照发改部门的要求部署,及时启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全州县级民政部门与当地财政部门提前沟通,做好资金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城乡低保户手中。
今年4至9月份,全州共发放物价补贴资金1579万元,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628743人次,缓解了物价上涨给城乡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带来的生活压力,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和谐延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