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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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政局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8-12-10 1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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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长春市民政局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宪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提早动员部署。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12·4”期间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宪法及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各支部要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

  二是形式亲民多样。12.4”期间,综合运用办公场所电子屏幕、门户网站、微博公众号等载体,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宪法宣传标语,组织机关74人参加宪法知识考试,在火车站发放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单500份,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向24家社会组织宣讲政策,开展《志愿服务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局机关5个支部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宪法朗读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宪法影响力。

  三是结合实践宣传。将普法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开展,把普法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全过程,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工作督导、处理举报投诉、信访接待、脱贫攻坚、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时机普及法律常识,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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