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总数为82677户、11740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为45821户、63857人,占非农人口比例为4.3%,农村低保对象为36856户、53547人,占农业人口比例为8.2%。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2亿元。按照“城市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不低于《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确定的最低指导标准要求”,完成2018年度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工作,全州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61元/月和3931元/年,同比提高38元和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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