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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民政局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时间:2018-08-09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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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通榆县围绕“救急难、托底线、惠民生”总目标,不断完善救助体系,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切实提高救助效率,着力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

  城乡低保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通榆县加强城乡低保动态核查排查,开展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大对未纳入低保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共为28318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11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80591439.4万元、农村低保202591676.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 

  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对全县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共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97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33.4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参加新农合19451人,资助金额211.5万元。继续开展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工作,通过降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政府兜底救助等方式,救助符合兜底救助的困难患者329人,发放兜底救助金396.75万元。

  临时救助作用凸显。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对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应急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19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款57.88万元,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不断提升。按照《通榆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暂行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核查工作,将符合特困条件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在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 为其提供制度化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截止到6月末,共为全县1034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经费357万元,切实维护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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