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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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时间:2018-06-15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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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安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410元提高到450元;结合实施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3500元提高到360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二是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制定印发《集安市脱贫攻坚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四个一批”工作任务,即:“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各乡镇(街道)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低保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

  三是及时发放低保补助金。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城乡低保补助金2364.7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补助金1099.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12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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