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不低于3600元,巩固“两线合一”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与扶贫政策衔接。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兜好保障扶贫底线。
三是扎实推进健康扶贫。落实资助农村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参合政策,农村特困人员每人补贴24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贴100元。
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针对贫困群众的突发急难需求,对于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五是全面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兜低保障范围,实现“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