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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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民政局四项举措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时间:2018-03-15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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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州民政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档案工作的领导力量和组织机构,做到档案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档案室确定一名专职档案员,局机关各处室共确定11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确保了档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教育,提升素质。为了切实提升档案员的实际操作水平,组织人员采用多种形式学习《档案法》及省、州各种法律规章制度、局档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档案管理学习活动,并及时参加州档案局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从而使得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完全按照管理规范的各个环节进行操作,做到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并按时做好档案整理移交入库。

  三是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是新形势下对档案工作的迫切要求,为此,州民政局建立健全了包括档案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对档案工作实行了定人定岗,专门管理。

  四是充分利用,优化服务。搞好档案工作的目的是为民政工作服务,尤其是民政部门涉及业务广、范围大、政策性强,相关文件、资料的查阅相对较多,为此州民政局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方式。编制了案卷目录、电子档案目录等各种齐全配套的检索工具索引,对室藏档案按照处室进行了编码处理,能够方便快捷地查阅到所需的档案。同时,做好查询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通过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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