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民政局通过充分发挥三方面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能力,持续彰显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发挥医疗救助的支持作用。将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重病患者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不断加大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城乡低保对象的重特大疾病起助线降至5000元,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达70%。落实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合补贴制度,资助参保、参合率100% 。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与医保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极大地提高了结算的准确率。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地区级异地及时结算,满足了困难群众的就医需求。
二是发挥临时救助的辅助作用。推广敦化市社会救助“一网覆盖”工作经验,完善“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2017年共受理各类求助1.5万件,办结率100%。投入应急救助资金154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568人次,其中非低保对象6105人次。
三是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完善慈善救助项目,扩大对农村贫困家庭的慈善救助。加强慈善帮扶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对经医疗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协调慈善机构对其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