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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在长春召开
时间:2017-09-20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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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2日上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在长春市召开。会上,长春市副市长吕锋向会议致欢迎辞,市民政局介绍了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12日下午,吕锋副市长、周继峰副秘书长陪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有关司局分管领导以及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的参会代表,到双阳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鹿乡镇鹿乡村和双营乡黄金村“留守儿童之家”进行了实地参观。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王金华司长指出:长春市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入、扎实、有力,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年来,长春市通过构建四项机制,切实编密织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截止二季度末,长春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863人,比去年年底的10503人减少了25%。

  一是着力构建政策保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印发了长春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注重高位推动,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列入《市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完善政策体系,公安、教育、卫计、司法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控缀保学、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政策措施,真正建立起关爱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着力构建部门协同机制。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171名留守儿童办理了低保,对658名贫困留守儿童给予了临时救助,开展医疗救助203人次,免费为96名残疾留守儿童办理了医疗保险,联合相关部门为留守儿童父母举办了15场普法讲座,强化了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近千名留守儿童父母返回孩子身边。公安机关按照“先落户、后标注、再审核”的工作原则,即:先解决落户问题,并在人口信息系统标注,再通过具体审核确定情况准确的,取消标注。具体办理时,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凭《出生医学证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办理;对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凭亲子鉴定证明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办理;对非婚生的,按照随母落户原则办理,必须随父落户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书》办理。通过以上举措,全市106名无户口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户。教育部门排查出的31名辍学留守儿童已复学23人,帮助联系进入职业教育学校2人,剩余6名患病儿童全部安排送教上门。就业部门共举办了20余场大型农民工就业创业专场招聘会,为留守儿童父母提供了1.2万个就业岗位,4000余名农民工实现了本土就业。卫生计生部门针对重大疾患的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将市儿童医院列为定点救治单位,为符合条件的22名留守儿童实行住院免费治疗。司法部门出台了“一免七优先”的优惠政策,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长春法律援助网和长春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平台,为6名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妇联组织建立“儿童之家”375所,为2200名留守儿童安排了“代理妈妈”。

  三是着力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300万元,支持县区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由专业社工组织为监护缺失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并将村未保专干全部纳入承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将工作触角真正深入到每一名留守儿童家中。

  四是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本级和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五县(市)区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在各乡镇设立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在1478个村全部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切实建立起市、县、乡、村“四位一体”未保工作网络,真正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的“四有”目标,确保了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均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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