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协调联动。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密切关注灾害发展趋势,进一步核实灾情,认真做好值班值守,有突发情况及时沟通上报,上下联动,确保对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及时到位。
二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及时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并与食品销售、运输公司等部门签订协议,确保救灾物资能及时运送到受灾地区。
三是保证受灾群众居住安全。对有居住安全隐患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四是做好排查和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要求受灾县(市)民政部门确保受灾群众的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
五是组织开展抗灾自救。组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到田间地头,准确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指导开展抗灾自救,尽可能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