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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四举措推进“阳光低保”惠民生
时间:2016-11-21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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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蛟河市逐步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严从细制定措施,确保低保评选阳光运行,为全市困难群众构筑起了一道最低生活保障的坚固防线。

  一是严把审核、审批关。凡是各乡镇街(社区)上报的申请低保材料,必须严格审阅、检查及审核;凡是审查合格的材料必须要求低保中心工作人员与乡镇街工作人员共同入户调查情况;凡是入户审核过关的必须参加民主评议会;凡是民主评议通过的必须进行公示。

  二是严格执行低保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坚决做到凡是低保审批必须过民主评议关,确保低保申报对象符不符合条件、有没有资格,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将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即“保障编号、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保障人口、保障金额、困难原因、家庭住址”以社区为单位制成固定格式的揭示板在社区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同时,在民政局低保大厅悬挂电子屏幕,长期全天滚动公示全市的城乡低保保障信息。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互通共享。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保、车管、房产、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动力度,确保对低保申报对象和在保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的甄别、核查、动态监查的及时、有效和准确性。

  四是严格执行低保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将继续依据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出台的《蛟河市城乡低保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实际工作中,对偏亲向友、徇私舞弊、工作不负责任、瞒报、漏报、不报的,一经查实,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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