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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完成2015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标工作
时间:2015-07-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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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年初,作为“民生实事”之一,临江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来确定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现全市城镇低保保障标准为月人均3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年人均为2610元,此标准从20156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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