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高空冷涡和地面气旋等因素影响,5月中旬以来,全市多地出现大风、强雷电和暴雨天气,市民政局积极谋划,切实做好汛期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和防洪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旱涝灾害较去年偏重,主汛期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长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汛情较重。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全市防汛救灾形势,将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建立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和涉灾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联席会议和工作会商等形式,及时分析形势、研判灾情。
二、强化应急值守,认真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统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开通海事卫星电话,确保灾情信息畅通。进一步做好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灾情初报迅速、续报及时、核报准确。对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灾害,灾区民政部门必须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重大灾情可以电话方式直接上报。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实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9时前将前一天 24时内灾情信息上报。对未定性或难以定性的灾害过程,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客观报送相关信息。
三、积极防灾备灾,确保应急救助各项需求。各级政部门要按照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防灾备灾准备工作。汛期前各级民政部门要完成本级救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多灾易灾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协调本地财政部门,安排本级救灾应急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救灾工作需求。健全完善救灾应急物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突发灾害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区。加强救灾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灾情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各民政部门在汛前对防灾备灾准备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市民政局将督导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应急措施,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与相关涉灾部门会商研判,对可能造成损失的灾害过程,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通过手机、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将预警信息传送到户到人。灾害损失达到本地救灾应急预案响应等级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汛期前完成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科学合理划定灾害风险区域,及时将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汛期强降雨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群众,特别要做好位于灾害风险区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等民政福利机构内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主动做好宣传,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平台,认真做好救灾工作的舆论引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及时公开各级政府采取的救灾措施,广泛宣传避灾自救知识和技能。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和正面回应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