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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档案
时间:2015-07-30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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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近日,通榆县民政局结合实际,以“完善低保档案,规范低保制度”为目标,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城乡低保档案进行审核,加大低保档案管理力度,有效的发挥了低保档案的功能,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此次低保档案审核,通榆县民政局做到坚持低保档案以户为单位,做到一户一档。对档案中的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以及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患病病历、残疾证、婚姻证明、学生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按规定进行重新审核,对于缺少材料的进行补充,并重点对低保对象身份证进行更新(更新为二代身份证),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坚持通过审核低保档案,落实“动态管理”。通过查阅档案,确定复核重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给予保障,确保低保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要求乡镇(场、社区)凭借此次重审低保档案,对低保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档案进行完善,确保纸制档案与电子信息一致,大大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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