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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吉民发〔2020〕49号
时间:2020-12-10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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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 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要及时将更新后的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及时公开,让群众知悉婚姻登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做到便民利民。
  离婚程序调整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各地要对政策实施可能遇到的各类情况要加强分析研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附件: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1日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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