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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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10〕48号 [已废止]
时间:2018-11-06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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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效能,做实低保对象人数,切实推进我省低保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经民政厅党组研究并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现将《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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