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 : 首页 > 民政业务 > 社会救助 > 办事服务
如何申请城乡低保
时间:2014-11-25 17:29:00
来源:
字体显示:

     

  申请低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申请及相关材料。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