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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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应履行哪些义务
时间:2014-11-25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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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有以下四项义务:

  (一)如实向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申报家庭人口、财产、收入信息;

  (二)及时告知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家庭人口、财产、收入变动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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