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

当前位置 : 首页 > 民政业务 > 社会救助 > 办事服务
低保金能否代领
时间:2014-11-25 17:22:00
来源:
字体显示:

 

  原则上,低保金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他人代领。确因身体不便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的,应由户主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属代领;家庭成员或亲属不能代领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实后,指定工作人员代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拟定代领协议并备案。

    1.jpg 2.jpg 4.jpg 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