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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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文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民发〔2019〕39号
时间:2019-08-07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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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民政局党委(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发改委、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

  现将《关于推动“文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民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中共吉林省委老干部局    吉林省总工会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妇联             吉林省发改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人社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住建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文旅厅

  吉林省卫健委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林省体育局

                                              2019年725

  

关于推动“文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吉林省养老服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明显提升。当前,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物质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供给却是短板,亟需整合有效的政府、社会资源,采取精准化的工作措施,推动文化精神产品与养老相结合,即:“文养结合”,以此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文养结合”是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人人共建共享老龄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风尚,有利于解决老年群众关切的社会供给需求,有利于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有利于提升老年人幸福生活水平。为更好地推动“文养结合”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学思想中关于养心、养身、养性、养德的优秀理念和丰富哲理为主线,激发老年人的养老能动性和主动性,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面对老年生活的积极心态,重新设计好老年人生目标和生活规划,践行好学习、健身、旅游、娱乐、公益等生活行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老龄化社会形势宣传教育,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激发老年人主动乐观面对老年生活的内生动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理论指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坚持国学今用。大力弘扬国学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的生命观、价值观、养生观,展现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生活状态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部门协调。“文养结合”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需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共同推动。要将“文养结合”作为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民政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形成思想共识,共同推动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采取多种措施提供多层次的文化服务和产品。

  坚持试点先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发挥当地文化优势,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养结合”试点,认真探索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向全省推广。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老年人学习平台。学习是老年人提升自身素养,了解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形式,也是预防老年疾病、获取精神营养的重要方式。要积极构建老年教育体系,结合老年人特点,不断完善老年教育培训教材、手册,逐步建立老年教育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效果(省教育厅)。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到养老机构、社区为老年人授课(省教育厅)组织相关宣讲团,重点结合国学经典著作中蕴含的哲学思想,总结提炼养生保健知识,编印通俗易懂的宣讲教材读本,让老年人在故事中领会国学思想,树立正确面对老年生活的积极心态,树立科学的养生观、保健观。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将学校资源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学习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省教育厅)要充分发挥各地老干部(老年)大学作用,在养老机构、社区开办大讲堂,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开设老年人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国学文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课程,帮助老年人提高知识储备。鼓励高校、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老年大学”,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向老年人开放(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积极推动网络大学建设,开发老年人手机学习软件,方便老年人随时随地学习。要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图书馆、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内设图书室等学习活动场所作用,不断丰富图书品种,配齐配全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设施、设备,及时展示学习成果,积极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学习的氛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

  (二)搭建老年人健身平台。结合贯彻落实《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纳入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内容,推动适老化体育健身设施设备进入养老机构、进入社区,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保障水平(省体育局)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在公园、广场、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及社区周边空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时,应为老年人健身提供便利条件,打造“15分钟健身圈”(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有条件的乡镇文化广场要设置适合老年人健身的场地和设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室内健身器材和设备(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各级各类老年人文化、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和指导其开展生活化全民健身活动,老年人免费享有健身技能指导、参加健身活动、获取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康服务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充分利用老年节、全民健身日、重要节假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有组织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风情的大中型、品牌化老年人全民健身展示交流活动(省体育局、省卫健委)乡镇(街道)、社区(村)要经常组织老年人社区运动会和具有娱乐性、趣味性、广泛参与性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省民政厅、省体育局)

  (三)搭建老年人旅游平台。积极发展与旅游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以省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为依托,打造具有养老旅游功能的景区省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以生态养生、温泉保健、民族文化、休闲旅游、乡村特色等资源为依托,打造候鸟式养老养生基地,建设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产业集聚区或特色养老小镇,增强旅居养老的吸引力(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文化和旅游厅)不断完善针对老年人旅游的导游讲解、路线安排等特色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推出“养生度假+养老机构”模式的旅游养老服务,鼓励省内外养老机构组建服务联盟,实现异地互动养老(省民政厅)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一日游”或短途游,进一步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省民政厅)支持“吉林老知青”重游原知青驻点,回忆知青奋斗往事,感受吉林发展变化。落实收费公园、园林、景区、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文化和旅游厅

  (四)搭建老年人娱乐平台。立足基层社区,坚持小型分散与相对集中相结合,坚持活动内容广泛性与活动形式多样性相结合,在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中,组织面向老年人的娱乐活动。合理配置城乡娱乐资源,公共娱乐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养老娱乐服务供给依托农村养老大院等服务设施,鼓励面向农村养老提供流动服务和网点服务结合“送戏下乡”等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娱乐生活支持和帮助老年娱乐团体开展活动。以各级文化馆和各类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活动站为主要场所,对老年人自发、健康的娱乐活动给予支持和指导(省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

  (五)搭建老年人公益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创造条件。发挥老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群体的模范和带动作用,弘扬时代新风,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发挥老年人在优秀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传承作用。引导和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按照自愿和量力而行原则,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专长,加入老年协会或志愿服务队伍,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互助服务(省民政厅省卫健委)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区治理、公益慈善、民事调解等工作,从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生态环保青少年教育等方面的社会公益活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要把老年人力资源纳入服务范围,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适老设施建设。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宜居环境的要求,按照老年人设施规划标准,加强适老设施改造和建设。推动跨部门项目合作,实现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加强文养结合服务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多方力量,共同营造“文养结合”的社会环境,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情感陪护等服务,活跃老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扶持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和改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逐步构建政府服务与社会服务机制互联、功能互补的基层“文养结合”服务网络(省民政厅)引进社工人才,提高“文养结合”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对于暂时没有专业社工人才的社区或机构,可与高校共建实习基地为老年人服务(省民政厅)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省卫健委)

  (三)加强部门单位之间协同配合。民政部门要在城乡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等服务机构管理中,对适老设施、活动内容、服务方式等作出相应规定(省民政厅)卫生健康部门要部署开展“敬老月”活动,鼓励老年人关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省卫健委)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开展活动,打造老年文化品牌,为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搭建平台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体育部门要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省体育局)教育部门要支持高校将教育、图书馆及体育场等设施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文体活动创造条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志愿文化服务活动,为空巢、失能、失独和留守等特殊老年人提供公益文化服务(共青团吉林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

  (四)加强养老孝老敬老宣传工作。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全社会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政策等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文养结合”良好的社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

政策解读《关于推动“文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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