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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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福康工程”项目 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
时间:2020-11-04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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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18号)精神,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吉林省民政厅加强工作统筹,印发了《吉林省“福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吉民发〔202010号),并深入全省贫困县(市)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严密组织实施,有效解决贫困残疾人普遍面临康复服务不足、康复费用负担偏重、缺少生活必需的康复辅助器具等问题,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任务中兜底保障作用。

  “福康工程”项目是民政部利用彩票公益金共计547万元为全8个贫困县(市)中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肢体患者配置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助器具,并从中筛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脊柱除外)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开展康复训练。

  “福康工程”项目采取个人申请(或委托申请)、县级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定、定点机构提供服务的资助程序实施。具体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受托人代为向县级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福康工程”项目申请表》,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县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特困人员相关证件。由乡镇(街道)协助申请人完善相关材料,对本地申报材料报汇总后上报县级民政局。县级民政局商同级扶贫、残联等部门对残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逐一对受助人员进行核实。

  为确保“福康工程”项目精准实施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断增强其生活和工作能力,向社会公开定点服务机构和辅具产品供应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0431-89152108

  定点服务机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供应单位联系电话:

  1.定点医疗机构(手术矫治2家:

  长春市颐乐康复医院(0431-81813352 );

  吉林省人民医院(0431-85595293)。

  2.定点假肢矫形器配置机构1家: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0431-87992890)。

  3.辅具产品供应单位2家:

  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0431-87966447),供应康复辅助器具为轮椅、护理床、四角拐、盲杖、手杖;

  吉林普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0431-85910001供应康复辅助器具为拐杖、助行器、气垫床、沐浴座椅、坐便椅、坐便器助力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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