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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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的内容
时间:2005-12-23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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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涉及国家和省有关“三农”方面的方针政策,包括: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利农富农方面的政策措施,农村低保对象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新农合医疗、五保对象供养、优待抚恤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农村计划生育、农村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等方面政策措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国家和省颁布的与村民自治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2.事务公开事项。主要涉及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包括: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各项村级规章制度;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村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村干部民主评议情况;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政务公开涉及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他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决策实施情况。

  3.财务公开事项。主要涉及村集体财务的相关事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村集体经济运营、集体资源处置、土地征用补偿以及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收入及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公益福利事业建设、集体资产购置、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各项支出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明细情况;村集体收益分配情况;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情况;水电等村集体统一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缴情况;村干部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其他与村集体财务往来有关的情况。

  4.其他公开事项。主要指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要求公开的一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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