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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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3-20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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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民发〔2024〕6号)要求,鼓励家庭依法收养残疾孤儿,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切实维护残疾孤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吉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吉民发〔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起草过程

  (一)广泛征求意见,了解基层诉求。为做好《通知》起草工作,向各民政局、儿童福利机构征求意见,全面了解残疾孤儿现状、收养残疾孤儿存在困难和问题,为《通知》更有针对性、实用性打下良好的现实基础。2024年11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通知》初稿。

  (二)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优惠政策。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儿童福利处就《通知》中有利于儿童的条款,主动加强与教育、财政、卫生、医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2025年2月再次征求意见,形成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明确收养对象,依法开展收养工作。主要从送养、收养评估、收养登记、户口迁移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是强化政策保障衔接。主要是从继续保障基本生活、延续享受救助政策、纳入教育保障范围等方面,明确支持保障措施,和延续保障的条件和要求。

  第三部分是依法持续推进关爱服务。从建立定期探访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保障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措施有效实施。

  《通知》已按省公安厅等6部门和各市(州)民政局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已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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