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1.《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2.《社会团体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情况表》;
3.社会团体理事会会议纪要;
4.负责人中有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须提交《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任职务,需按照“吉组发[2014]10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承诺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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