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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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服务
时间:2005-12-23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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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社区服务的含义:是在政府的资助和扶持下,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由政府、社区内的各种法人社团、机构、志愿者所提供的具有社会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以及居民之间的互助性服务。

  (2)城市社区服务内容:主要是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内设置了警务室、各类服务站、文化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信息服务网络、居民学校和室外活动广场等服务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救助和保障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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