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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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时间:2005-12-23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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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手人在有效的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2.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同意后,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3.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4.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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