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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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选举主要程序
时间:2005-12-23 1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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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

  ②登记选民;

  ③提名确定候选人;

  ④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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